“八个深化”!贵州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7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围绕“八个深化”,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一是深化制度供给。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供后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土地供应。
二是深化平台建设。建设“贵州省建设用地一码管地”“招商用地地图”等系统,其中“招商用地地图”获评2024年全国网上政府优秀创新案例。
三是深化存量盘活。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纳入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4年至今,全省处置批而未供36.29万亩、闲置土地20.64万亩,连续8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四是深化用地考评。持续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下降目标评价,充分发挥“亩产论英雄”机制作用,提升产业项目土地利用效能。
五是深化标准规范。制定《贵州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导则(试行)》,建立项目节地案例库并推广使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准,并纳入全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统一监管。
六是深化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共入市土地59宗、面积647.43亩。稳妥推进“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共出让105宗、面积6226.83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有力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是深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余庆县、普定县、黔西市、贞丰县4个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示范作用。普定县模式荣获国家宣传推广,福泉市、南明区入选自然资源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
八是深化课题研究。持续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课题研究,获评2024年度全国自然资源优秀调研报告。